
佚名 | 已完结 2.8万字
春江小区,坐落于n市一个繁华的商圈边缘,幽美的绿化颇有些闹中取静的韵味。
这个地段,小区内的住户不说大富大贵,至少也是小有身家的。
来顺站在6单元的单元楼下,身上寒酸的穿着和环境格格不入。
他的日子过得明显不像名字那样顺顺利利,年近五十还是没个稳定的工作。
就连婚姻大事也没个着落,虽然村里的大娘们试着给他说了几次媳妇,但最终也因为他邋遢的生活习惯离他而去。
随着岁月增长的,似乎只有自己越来越肥胖的肚子。
来顺每次来这个小区都会觉得老天不公,凭什么这些人就能好吃好喝的过着好日子,自己就只能在自己的狗窝里有一顿没一顿的过着?
越想越是愤恨,最终来顺咬着牙走进了楼里。
这楼里住着个骚婆娘!
……
来顺第一次来这个小区时,是来投奔一个远房亲戚。他实在是过不下去了!接连找了几份杂工,都因为年纪大手脚懒被辞退了。
不然他也不会想来找这个比自己小得多的远房侄子。虽然在大城市里也呆了好几年了,但第一次进这种高档小区,来顺还是显得很局促。
大侄子倒是很热情,颇是好客的把自己拉进屋,一点也没有因为来顺土得掉渣就少了尊重。
不过他那个媳妇就不一样了,趾高气昂的,就没拿正眼看过自己!
他也不介意,只是趁着聊天的功夫,眼睛老是往年轻小媳妇的脚上瞟。
来顺有严重的恋足癖!
这个癖好还是他来到城里务工才养成的,毕竟他们那个鸟不拉屎的小村子里,妇女们都把脚捂得严严实实的,比自己的逼还稀罕!
说来也是奇怪,这城里的女人很喜欢穿高跟鞋,也不知道那高高的鞋跟穿着,怎么好走路?
特别是有些娘们喜欢把脚趾涂得五颜六色的,再穿只有几根带子的高跟鞋里,简直要把来顺的魂给勾走了。
这老话说,男不摸头,女不摸脚,村里的娘们被人瞧见了脚都臊得不行,怎么这城里娘们反倒是喜欢露给人看?
来顺只觉得自己到了城里后,几天看过的女人的美脚,比自己前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