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首爱如潮水做最强舔狗 | 连载中 0.6万字
世界最可怕的两件事是什么?
一是穷人乍富,二是小人得志。
恰好,桑晚都做了。
中了五十万彩票之后,她背着赌鬼爹逃到了云南。
临走时,她给赌鬼爹买了他最爱喝的白酒,虽然差点被他怀疑藏私房钱揍一顿,但望着火光冲天的房子,桑晚笑着笑着哭了出来。
妈妈,你在天上看好了,看这个人渣是怎么求饶的。
机场,握着飞机票,桑晚的手都在颤抖,终于要离开这里了。
她可以去看妈妈说的春城了。
*“咔!”
白光刺眼,桑晚的眼睛却毫无反应。
“桑晚,回答我!”
“前天晚上你在哪!”
林轩用力拍打桌子,一张震慑犯人的脸发挥不了任何用处。
桑晚眨眨眼,眼前始终一片灰雾,回答道:“林警官,我前天晚上在天桥乞讨,方叔可以为我作证。”
方叔是她没瞎之前认识的,她经常帮他看摊。
林轩皱眉,一个盲人,又有不在场证明,但他总是觉得不对劲。
一旁的白淼看不下去,小声对林轩说道:“林队,时间到了,该放人了。”
桑晚耳朵微微一动,随即被白淼扶起来。
“丫头,我送你回家。”
“不用了白警官,我可以的。”
桑晚轻轻拂开白淼的手,自己慢慢走出警局。
警局门口,林轩站在橙黄色的灯下,鹰一般的眼睛望着一步一停地桑晚慢慢走远。
“不对!”
林轩拔腿向桑晚走的方向狂奔。
方伯的证词说:“晚晚每天晚上八点半开始唱歌,大家听她唱歌好听便多给她一点钱。
但前天晚上晚晚貌似生意不好,可能是因为歌的原因。”
林轩拧眉,只是因为歌曲吗?
恐怕,是时间上做了假,利用心里暗示让方伯以为前天也是八点半开始,其实时间向后移了!
而那首歌,也让林轩毛骨悚然。
《百鬼夫人》“入夜的寂静,无人的荒岭凄厉的歌声又响起,我的情郎何处寻觅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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