换妻后我成了姐姐的对照

jiandanooo | 已完结 3.8万字

11-20 23:04 | 第6章 全身而退

简介

就两步追上,拉住她的纤纤细手,并肩出了歌舞厅。我正在舒舒服服的享受着两个美人的口活切磋,夏老弟已经来到床边,正准备用手指去戳我老婆表姐的屄屄,我“厉声”制止道:“不许碰!秋彤不服,问我为什么扣这么多,我说,我们是夫妻,我还手下留了情,不然,你会不及格滴。”秋彤这“考官”还把关挺严,认真的很。老婆的表姐还以为我生了病,还过来问我到不到医院去看医生。

首章试读

我对“换妻”感兴趣,是一次看av换妻片之后(名字忘了,但无关紧要,这类的片子实在太多),一时心血来潮,就在百度上去搜索了一下,百度上,对“换妻”的定义、解释、介绍很多,其中一篇是这样说的:“换妻游戏,”也就是交换各自的对象来满足性欲。 这种游戏在欧美比较普通,由于受西方思潮的影响,在中国,“换妻者”也渐渐蔓延开来了。 虽然换妻游戏有违社会道德伦理,但在法律上,却难以对其作出相应的限制或惩罚。 并且还说道:“换妻应该称呼为换偶。在文明社会中,绝对不应该把任何一个性别视为另一个性别的附属品。如果视为物品进行交换,那是犯罪,”对这些说法,我起初还是认同的,但仔细寻思之后,便觉得有些片面和不妥。 如“换妻游戏,也就是交换各自的对象来满足性欲。”是指满足夫妻谁的性欲? 是单方的满足,还是双方的满足? 在现实中,漂亮人凄要满足性欲,在老公那不行时,在外面不用“钩指头”,真比买张晚报还容易;象我这样的男人要满足性欲,只要肯花点时间和心思,也不用把老婆“换”出去。 后来又一想,是自己太钻牛角尖了,特别是在另一篇上看到“以中年夫妇居多,但也有部分年轻的夫妻参与”之后,我才明白这些夫妇的无奈—他们虽然有钱,但女的大都失去了“钩指头”的资本,男的也不再英明神武,当爱情的g情转化为“亲情”之后,他们就在“视觉疲劳”下相互“呵护”着,用“交换”来得到彼此在对方身上得不到的性欲满足。 但在诸多说法中,我非常认同“换妻应该称呼为换偶”的说法,我们真的不能把老婆视为自己的附属商品拿去交换。 交换商品就是买卖,买卖就要以赢利为目的,以赢利为目的h就是“嫖娼卖淫”,“嫖娼卖淫”就是“违法犯罪”! 如果定义为“换偶”,就不一样了。 “配偶”是“夫妻”的“学名”,蹬得大雅之堂,并且是夫妻互为配偶,不存在谁是谁的附属商品,这样“换”,就不是交易商品,不是交易商品就没有赢利的目的,没有赢利目的的“换”,最多就是“有违社会道德伦理”。 但是,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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