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把大刀

王乐诚 | 连载中 59.2万字

11-10 11:09 | 后记 我们的梦想

简介

为了隐蔽行踪,每日我们都是凌晨把陷阱里的猎物拿回来,然后剥皮剁肉煮到锅里,临近黎明的时候,我们填饱了肚子,开始睡觉休息,一直睡到夜降临。” 宫主说:“五百年一遇的天劫就要到了,我这地宫是最安全的。” 在屋主人的邀请,大家共饮了一碗酒。” 花蓉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心,产生了离开的念头,便向玄武说:“总算知道了你们的真面目,现在我要离开去找苏打。朱雀则是做了妖大王,带领一群妖魔吃喝玩乐,逍遥自在,谁知杀戮太甚,惹怒了青龙白虎的子嗣以及人间的侠客联盟,虽未亡命,但浴火重生了几次,力量大不如从前了。

首章试读

我是厚着脸皮,承认自己是才子的,我之所以有此认知,是发现自己总与才子这个字眼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,这就好比一个美丽的少妇穿着长腿丝袜站在我面前的时候,我情不自禁地对她说:“不知为什么,您总是与性感这个词眼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。” 关于才子的蛛丝马迹,我要坦白地讲,有几个迹象足以表明我是才子,首先我脸皮比较厚,第二,你可以一年四季翻我全身上下的口袋里的钱,总计二元五角。如此巨大数额距离二百五十元还要差一百倍。这足以说明我人不傻,就是有点二愣。三,我经常沉思低着头走路,有时候还会像螃蟹一样横着走路。我喜欢牵强附会地认为这是才华横溢地表现。 有人说才貌双全,我也具备此项因素,见了我的人在我面前都说我长得不难看,见了我的人在我面前都不说我长得难看。 至于在才子后面点缀才情这个词,那是相当合理的,才与情自古就有关联,因为我多情才有才,因为我有才才多情,此种才情在我的个人行为中有一个很恰当的行为描写。 例子一,我喜欢美女a但看上美女b的时候,又暗恋上了美女c,于是徘徊在abc的过程中,又想与美女d有一腿,所以在此种混乱状态下,我总是“未恋先失”。这四个字拉长地去讲,就是我还来不及去爱其中一个,就先失掉了一个我爱的人,也可以拉长解释为,我追求人家,就被人家拒绝,还未来得及和人家恋爱,先自己失恋了,此种失恋状态还可以比喻成我想跟人家有一腿,于是人家就直接伸腿把我踢了。但无论被踢还是未恋先失,我总会在感慨万千下,用文字去直接或婉转曲折,或呈抛物线似的去描绘成一个世界。 才子才情这四个字为何附加在我身上,我已经揭示得很清楚了,你现在可以知道对于一个善于玩弄文字的才子来讲,才子是一个善于编故事来狡辩是与非的人。 再过一百年,我想我早已经死了,不知道那时候的人还会不会读小说,还有没有人玩弄文字。 假设在一片尘埃中存放着一本尘埃落定的书籍,它是纸介质的(或者存在于宏大的网络空间),有一双可爱的手把那本快要发霉的书从尘埃里拿出来,把书放在桌子上打开,孩子一字一字地读着那上面写的故事,开始感觉还可以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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